《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出臺仍需時日
一則《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即將出臺的報道,在上周激起電力行業片片漣漪。多個電力公司的官方網站不約而同地轉載了這一引自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局副局長梁志鵬的消息。但是有權威人士透露“配額制度的出臺并不簡單,各地的配額如何設置、配額由誰來執行,是地方政府、電網公司、還是發電企業,這些都需要謹慎判斷,不能輕易下結論。”《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目前還處在前期調研階段,距離出臺還需要較長一段時間。
棄風之痛
自從國家開始減緩風電建設項目以后,風電行業正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困境,《辦法》的出臺被行業寄予厚望。
2011年,全國約有100億千瓦時左右風電電量由于被限發而損失,達到歷史最高值。而且,去年我國風電裝機容量6273萬千瓦,上網裝機容量4505萬千瓦,發電量僅為732億千瓦時。這意味著大量的風電因為未能上網而被丟棄,這種“棄風”現象客觀上已影響到風電企業的積極性。
“‘棄風’問題主要是指風力發電沒有人買,沒有人要,被迫放棄。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解決的就是風力發的電由誰來買,由誰來用的問題,解決的是市場問題。”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秘書長孟憲 認為,配額制度出臺是解決‘棄風’問題的有效途徑。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風電企業面臨的問題是上網的小時太少,并網不夠,如果并網時間足夠,是能夠完完全全把電賣出去的。”
脫節之難
過去的幾年里,各地掀起一股風電快速發展浪潮。在一些風力資源豐富的西部和北部地區,風電與電網建設速度并不匹配。
接近國家電監會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前幾年國家鼓勵風電項目的發展,一些企業借機在各地大肆跑馬圈地,但其目的卻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搶占地盤。“由于一些適合發展風電的地區,大多處于經濟欠發達的西、北部地區,企業的訴求與地方政府對政績的渴望不謀而合,導致風電行業在過去幾年里,小規模、無序化發展嚴重,客觀上加大了風電項目上網的難度。”
在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沈宏文看來,配額制度除了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棄風”問題外,還能夠規范風電產業的發展。
“首先風電項目盲目上馬及重復建設導致風電發展結構不合理,配額制度的引進有利于風電規范、引導。其次從風電本身具有不穩定性及供應不持續性來看,由發電企業、電網公司和地方政府進行主導將有助于提高風電輸送的安全性。第三從風電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上實現來看,配額制度有助于緩和市場供需失衡的矛盾,促使風電企業得到理性發展,促使雙重效益得到實現。”他說。
上述接近電監會的人士直言,早期從事風電產品生產的企業,搭乘風電發展的快車,紛紛躋身上市公司行列,誕生了一批億萬富翁,而今一些企業已出現經營困難,除非企業找到新的利潤增長點,否則將很難扭轉局面。
坎坷之路
盡管《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被業內寄予厚望,但其出臺之路并不平坦。
孟憲 認為,配額制的推廣首先要確定如何保障電網、電力公司的利益,單就這一點的確定就并不容易。“電網公司提供了一個公共平臺,但也需要經營的利益,使用可再生能源輸電、配電都需要為其提供一定的經濟利益。”
事實上,對傳統火力發電企業的配額制多年前便已經提及分析人士認為,即將出臺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更有針對性,將在對電網收購和電力消費進行配額,使得配額制限定逐步向下游延伸,從而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健康平穩增長,但執行起來并不容易,需要平衡。
“擬出臺的《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辦法》中,配額制度有三大主體,即發電企業,電網公司和地方政府。強制要求電力公司發電使用一部分可再生能源,強制要求電網公司收購的電量有一定比例來自可再生能源,強制要求地方政府鼓勵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孟憲 解讀說,我國已經開始解決電網、電力公司的利益問題,但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在大部分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看來,風電配額制度能暫時維穩“棄風”,要根本解決問題,還需從產業相關補助政策、市場資源優化配置、環境與經濟效益可行性收益等角度進行綜合考慮,因此配額制度只是一個過渡性舉措,中國風電配額制度應重預防輕治理,解決好政策與市場調節存在的滯后性、企業參與積極性不高、市場準入門檻高等多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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