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品設備免稅范圍收窄 助力國內產業發展
2013年1月1日起,中國國內投資項目項下進口的大型鐵路養護機械、天然氣管道輸送設備、機場專用地面設備、太陽能電池生產設備等,不再享受免稅政策。
日前,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四部委在調整《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8年調整)》的部分條目后,聯合發布《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12年調整)》(下稱新目錄)。
新目錄條目共計944條,此次調整涉及454條,其中新增130條,刪除合并11條,技術規格調整227條,稅號調整87條,設備名稱調整62條。
據財政部關稅司介紹,新增條目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此前在相關專項政策項下已恢復征稅的部分重大技術裝備,包括大型鐵路養護機械、天然氣管道輸送設備等;二是近年來國內已具備生產制造能力且技術性能已滿足國內需要的設備,以及國內短期內將形成相當制造能力的設備,包括機場專用地面設備、包裝機械、船用設備、太陽能電池生產設備等。
因此,對這些國外同類產品的免稅政策及技術難度作出調整就是一種必然。我國已經可以生產裝備,在初生之期的相關行業實力必定是薄弱的,提高進口裝備的各類限制條條件無疑會為我們產業提供一個相對平靜的生長期,來供其發展。同時,這也適用于即將短期內具備生產能力的技術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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