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區域互聯擴大風電消納范圍
據舒印彪介紹,歐美等國投產的風電場裝機規模較小,主要以分散的方式接入配電網,就地消納。比如德國2008年底風電裝機規模達到2390萬千瓦,絕大多數風電場裝機容量小于5萬千瓦,就地分散接入110千伏以下配電網規模約占總量的70%。美國2008年底風電裝機規模達到2517萬千瓦,主要分布在加州、德克薩斯州、明尼蘇達州等負荷中心地區,以就地消納為主。
“與歐美國家相比,我國風能資源的特點是分布相當集中,且大都處于較為偏遠的地區。”他說,“因此,加強區域互聯,擴大消納范圍,將是我國促進風電等清潔能源規模化發展的重要途徑。”
在談及丹麥等風電大國發展的成功經驗時,舒印彪說,丹麥2008年底擁有風電裝機316萬千瓦,占本國裝機總量的22 .8%,但其與北歐電網的聯網交換能力超過了400萬千瓦。丹麥風電的大規模發展是依托北歐電網實現的。“通過加強跨區互聯,可以有效擴大風電的消納范圍,從而大大提高局部系統的清潔能源開發規模。”
據了解,目前我國東北地區2009年底風電裝機規模達到627萬千瓦,甘肅酒泉千萬千瓦風電基地一期工程已經核準建設,預計2010年底將達到516萬千瓦,均已超出本地區風電消納能力。舒印彪由此指出,“我國風電的大規模發展,必須突破區域范圍,將‘三北’地區的風電輸送到華北、華中、華東負荷中心,實現風電在全國范圍消納。”
“按照‘建設大基地,融入大電網’的風電開發模式,結合我國煤電發展布局調整,借助煤電基地的外送通道,‘打捆’輸送風電基地的風能資源。這將大幅度降低風電輸送成本。”舒印彪說,初步研究表明,到2020年,如果僅考慮各自省內的風電消納能力,我國可開發的風電規模只有約5200萬千瓦;若通過跨區跨省的電網互聯,全國風電開發規模可增加近一倍,超過1億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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