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發電可持續的商業模式何時出現?
對于分布式發電來說,雖然中國缺乏成熟的商業模式體系,但探索的腳步卻從未停歇。已經不再實施的金太陽補貼算是一場試錯的旅程,證明了從設備端進行補貼漏洞百出。中國進而轉向學習歐美的補貼經驗,在發電端進行補貼,杜絕了騙取裝備補貼而不發電的可能性。從某種程度上來講,這是中國在探索分布式發電補貼商業模式上的一次進步,至少明確了從終端電價進行商業模式的創新才是可行的。
針對分布式發電的補貼商業模式,雖然明確的細則條文未能出臺,但經過了上半年緊鑼密鼓的商議,國家能源局在下半年發布了《關于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國能新能[2013]296號),批準了18個項目工業園區為首批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享受0.42元/度的補貼。相對于今年3月份發改委價格司對外公布的“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的征求意見稿中擬定的0.35元/度補貼,有所上調。
0.42元/度的補貼標準加快了這些最新批準項目的投資回報期。北京海淀區中關村海淀園在這批示范區之內,一位光伏工程師綜合北京的工業用電和平均日照和發電量計算出,在0.42元/度的激勵措施下,項目的投資回本期僅需要3年時間。這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極大鼓勵了中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的建設熱潮。
但是享受0.42元/度的電價補貼模式,只是一事一議,只適用于目前批準的18個項目工業園區,還未能作為固定補貼電價在中國進行普遍推廣。這是因為,在中國,工商業用電電價大概在0.8~1.4元/度,普通居民用戶用電電價在0.3~0.5元/度,這就帶來了現行的固定度電補貼的收益不平衡問題。電價高,在獲得實際的固定度電補貼之后,則收益越大;而普通居民用戶電價較低,收益期則越長。因此,收益不夠公平的問題,讓光伏分布式發電項目的投資者對用戶和建筑的選擇變得復雜。據發改委新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介紹,按照光伏發電成本1.2元/度來算,只有電價高于0.8元的工業用電才能有所收益。
正是由于中國用電戶電價的不平衡性,讓中國在“自發自用,余電上傳”的補貼額度和結算方式上始終找不到平衡點。固定的度電補貼標準透明,操作簡單,不會受到不同用戶的用電電價和電網峰谷電價差別的影響,但收益卻受到了用戶用電電價的直接影響。
這也是為什么目前能源局只鼓勵建設工業園區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一方面是因為工業用電的電價比較高,另一方面則因為工業用電的負載較大,容易就地消納光伏發電,符合國家鼓勵的自發自用模式。而中國的分布式發電,也只能從工業園區示范應用開始,一步步探索合理的商業模式。而適用于居民用戶的分布式發電商業模式,需要借鑒之前示范項目積累的經驗和實際效果,做進一步的研究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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