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海洋工程發展 裝備行業前景被看好
國家發改委等4部委16日下發《關于印發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創新發展戰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動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發展。《通知》提出,未來十年要重點發展主力海洋工程裝備、新型海洋工程裝備,并且支持符合條件的海洋工程裝備制造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此次發布的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是《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相關內容的細化補充。
《通知》明確指出,海洋工程裝備產業是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的物質和技術基礎,是我國當前加快培育和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海洋工程裝備主要指海洋資源(特別是海洋油氣資源)勘探、開采、加工、儲運、管理、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大型工程裝備和輔助裝備,具有高技術、高投入、高產出、高附加值、高風險的特點,是先進制造、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的綜合體,產業輻射能力強,對國民經濟帶動作用大。
此次《通知》明確了發展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的方向,并確定了主力海洋工程裝備(包括物探船、工程勘察船、自升式鉆井平臺、自升式修井作業平臺等)、新型海洋工程裝備、前瞻性海洋工程裝備、關鍵配套設備和系統、關鍵共性技術等5大戰略重點。
根據《通知》,到2015年,基本形成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的設計制造體系,初步掌握主力海洋工程裝備的自主設計和總包建造技術、部分新型海洋工程裝備的制造技術、以及關鍵配套設備和系統的核心技術,基本滿足國家海洋資源開發的戰略需要。
《通知》要求,到2020年,形成完整的科研開發、總裝制造、設備供應、技術服務產業體系,打造若干知名海洋工程裝備企業,基本掌握主力海洋工程裝備的研發制造技術,具備新型海洋工程裝備的自主設計建造能力,產業創新體系完備,創新能力躋身世界前列。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對保證目標的實現,《通知》從加大支持力度、鼓勵研究開發和創新、改善金融服務方面給出了明確的表述。
《通知》指出,要加大國家投入力度,推動要素整合和技術集成,努力實現海洋工程裝備產業核心技術重大突破。結合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特點,進一步落實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此外,要鼓勵研究開發和創新,《通知》明確,要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高校對重點項目和重大工程進行聯合攻關;鼓勵企業加大投入,并落實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鼓勵國內企業開展海外并購;推動國際海洋工程裝備技術轉移。
在金融支持方面,《通知》提出,要有效拓寬海洋工程裝備制造企業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靈活運用票據貼現、押匯貸款、保函等多種方式,支持信譽良好、產品有市場、有效益的海洋工程裝備企業加快發展;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一步探索改進適合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特點的信貸擔保方式,拓寬抵押擔保物范圍;積極開展海洋工程裝備的融資租賃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海洋工程裝備制造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
國家將海洋工程產業的發展提升到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地位,可見我國對海上資源的重視程度。從目前來看,政府對海工產業的支持將長期持續下去。預計后期國家層面、地方政府層面后續還仍會出臺細則、實施措施等相關政策積極推動,從而為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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